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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 / 董事职责

墨尔本董事职责律师

我们代理被指控违反职责(breach of duty)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也代理正在就现任或前任董事展开调查并提出索赔的公司、新董事会和清算人。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的通知或清算人的询问(examination),到民事罚款(civil penalty)程序,以及在事态发展到那一步时依据 section 184 提起的检控(prosecution),每个阶段都始终由我们负责。

违反董事职责

当董事职责被追究时

关于董事职责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写给希望避免惹上麻烦的董事会看的。本页针对的是职责被追究的那一刻:ASIC 发来的通知、要求出席清算人询问的传票、控制权变更后的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股东申请许可(leave)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我们既代理应对指控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也代理提出指控的公司、董事会或清算人,但绝不会在同一事务中同时代理双方。

这些职责规定于 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的 sections 180 to 183,与董事在一般法(general law)下的职责并存,而不是取而代之(section 185)。这些职责约束董事及其他高级职员;参与(involved)违反 sections 181 to 183 的人,本身也违反了该条(“参与”的定义见 section 79)。不同事务之间真正的差别在于:由谁提出索赔、索赔方可以强制要求什么,以及可以请求法院作出什么命令。

这项工作自始至终都由我们负责:ASIC 的调查以及依据 ASIC Act section 19 进行的询问、清算人申请进行的公开询问(public examination)、民事罚款与赔偿程序,以及在事态发展到那一步时,就 section 184 下的罪行提起的检控。

如果您希望在问题出现之前获得公司治理方面的意见,这属于我们公司法团队的工作。如果争议发生在董事之间、围绕董事会控制权展开,请参阅董事纠纷。本页处理的是索赔本身。

Pentana Stanton 的商业法业务

ASIC 调查

通知、section 19 询问,以及可能随之而来的诉讼程序。

清算人询问

公开询问,代理清算人或被传召的人。

针对董事的索赔

代理寻求赔偿的公司、新董事会和清算人。

就索赔进行抗辩

抗辩理由、责任免除、个人风险,以及费用由谁承担。

衍生诉讼(derivative action)

股东经许可,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检控

section 184 下的罪行,如事务发展到那一步。

首要之事

由谁提出索赔,决定了索赔如何进行

无论由谁指控违反职责,职责本身都相同。但几乎其他一切都不相同。ASIC、清算人、公司和股东在提出违反职责索赔时,各自拥有不同的强制取得信息的权力、可以寻求的不同救济,以及可以对索赔进行抗辩的不同环节。对董事而言,适合应对其中一方的回应,面对另一方时可能是错误的一步。对公司或清算人而言,所选择的途径决定了可以请求法院作出哪些命令。

该法案限定了谁可以申请其规定的救济。ASIC 可以申请宣告令(declaration),宣告某项民事罚款条款遭到违反,也可以申请金钱罚款(pecuniary penalty)或赔偿;公司可以申请赔偿;除非该条允许,其他任何人均不得申请这些命令(section 1317J)。希望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必须先取得法院的许可,方可以公司名义提出索赔(sections 236 and 237)。

职责不变,其余一切都因索赔人而异。

ASIC 调查

ASIC 可以调查涉嫌的违反行为(ASIC Act section 13),要求出示账簿(sections 30 and 33),并要求您出席以非公开方式进行的宣誓询问(sections 19 and 22)。如果 ASIC 提起诉讼,它可以寻求宣告令、金钱罚款和赔偿,然后请求法院取消您管理公司的资格(section 206C)。

清算人的索赔

清算人可以申请传召现任或近期曾任职的高级职员,就公司事务接受询问,询问通常公开进行(sections 596A and 597),随后可以推进公司的赔偿索赔。如果公司曾在无力偿债的状态下继续经营,该索赔往往会与破产交易(insolvent trading)索赔一并提出(sections 588G and 588M)。请参阅公司破产。

公司提出的索赔

控制权变更后,新的董事会或新的所有者往往会回头审视他们到任之前作出的决定。公司可以就违反行为造成的损害寻求赔偿(section 1317H),而这种损害包括任何人从中获得的利润,而不仅仅是公司的损失(section 1317H(2))。

衍生诉讼

公司成员、前成员或高级职员只有在取得法院许可后,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sections 236 and 237)。公司成员对您所作行为的批准,本身并不能阻止索赔,但法院可以将其纳入考虑(section 239)。关于如何申请许可,请参阅董事纠纷。

代理董事

从第一份通知到索赔结束

i.

在回答任何问题之前

最初的回应往往左右案件的走向。在 ASIC 或清算人的询问中,回答是强制性的;对于可能使您自证其罪或使您受到处罚的回答,相关保护只有在您作答之前提出主张时才适用。我们会帮助您做好准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陪同您出席,并确保您取得有权查阅的公司记录(section 198F)。

ii.

对照诉状所主张的职责,检验指控

每项职责都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答辩。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可以用来应对谨慎与勤勉方面的索赔,却不能应对不正当目的方面的索赔。金钱罚款须以实质性损害或严重违反为前提。申请这些命令的诉讼程序必须在六年内启动。我们会分析索赔中哪些部分站得住脚,以及证据将显示什么。

iii.

解决争议,或进行诉讼

许多索赔在双方都检验过证据后便得以解决。如果未能解决,我们会进行抗辩,并在事实支持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免除诚实行事的董事的责任(sections 1317S and 1318)。如果事务发展到依据 section 184 提起检控,我们会继续代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会与公司和保险人就由谁支付抗辩费用进行交涉。

代理公司、董事会和清算人

调查并向董事提出索赔

当新的董事会接掌控制权,或清算人获得委任时,首先要问的问题之一,是现任或前任董事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们代理正在调查这一问题并提出索赔的公司、董事会和清算人。对于清算人,我们以律师身份提供代理;我们本身不接受清算人委任。

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我们会评估判决是否具有实际价值,这通常取决于该董事的资产,以及是否有保险予以承保。破产交易索赔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抗辩理由和时限,详见我们的公司破产页面。违反职责索赔往往与此类索赔同时进行。

需要证明什么

索赔必须与所涉职责相符。谨慎与勤勉的标准,是以一个处于公司同等情况、担任相同职务并承担相同职责的合理人士为衡量(section 180(1))。善意与正当目的(section 181),以及不当利用职位或信息(sections 182 and 183),取决于董事做了什么以及为何这样做。可以预期该董事将援引商业判断规则(section 180(2))。如果董事是出于善意并在作出独立评估后依赖相关信息或意见,且该信息或意见的来源是:董事合理相信可靠且称职的员工;就董事合理相信属于该顾问能力范围的事项提供意见的专业顾问;或就其职权范围内事项提供信息的另一名董事、高级职员或董事会委员会,则除非有相反证明,该依赖即被视为合理(section 189)。

账簿、记录与证据

公司的财务记录通常是案件的核心,这些记录必须保存七年(section 286)。在清盘过程中,高级职员和前高级职员必须将公司账簿交付清算人,并协助清盘工作;一般而言,任何人都不得扣留账簿而不交给清算人,也不得对账簿主张留置权(sections 530A and 530B)。清算人还可以让高级职员以及其他能够提供信息的人,就公司事务接受询问,询问通常公开进行;询问记录可用作针对被询问人的证据,但须受其在作答前提出的特权主张所限(sections 596A, 596B and 597)。这些询问由我们负责进行。

追偿与救济

无论是否作出违反宣告,公司都可以就违反行为造成的损害申请赔偿,包括任何人从中获得的利润(sections 1317H and 1317J)。公司还可以同时提出一般法下的索赔(section 185)。诉讼程序必须在违反行为发生后六年内启动(section 1317K)。可以预期该董事将以其诚实行事为由请求免除责任(sections 1317S and 1318),因此在构建索赔时应考虑到这一答辩。

抗辩与责任免除

该法案允许董事提出哪些答辩

几乎每一宗违反职责索赔中都会出现的三种答辩。

商业判断规则

董事如出于善意、为正当目的作出商业判断,在该事项中不存在重大个人利益,在其合理认为适当的程度上掌握了相关信息,并理性地相信该判断符合公司利益,即被视为已履行谨慎与勤勉义务(section 180(2))。该规则保护的是决定,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section 180(3))。它不能用来应对依据 sections 181 to 183 提出的索赔。

诚实行事,并应获公平宽免

如果董事诚实行事,并且综合所有情况,理应公平地获得宽免,法院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其责任(sections 1317S and 1318)。预计将面临索赔的董事,可以在索赔提出之前申请这项责任免除(sections 1317S(4) and 1318(2))。

时限与严重程度

申请宣告令、金钱罚款或赔偿令(compensation order)的诉讼程序,必须在违反行为发生后六年内启动(section 1317K)。此外,判处金钱罚款还要求该违反行为对公司或其成员的利益,或对公司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能力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该违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section 1317G)。

与我们联系

对指控的坦率评估

请带上通知、传票或索偿函;如果您正在考虑向董事提出索赔,请带上您目前已查明的情况。初次咨询内容保密,我们会告诉您目前的处境,以及接下来应当采取哪些步骤。

预约咨询
利害所在

您的个人风险

一旦被认定违反职责,您可能同时在多个方面受到影响。公司可以追讨赔偿,其计算包括从违反行为中获得的利润(section 1317H)。经 ASIC 申请,法院可以判处须向联邦政府缴付的金钱罚款(section 1317G),并取消您管理公司的资格(section 206C)。如果相关行为被指称属于不诚实或罔顾后果,同样的事实可能构成罪行(section 184)。

如果公司已经倒闭,清算人还可能就破产交易提出索赔,该索赔有其自身的抗辩理由(section 588H)和自身的安全港(section 588GA)。请参阅公司破产。

由谁支付

补偿与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董事往往以为公司或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会为他们兜底。该法案对这两者都设有限制。公司不得就若干责任向董事提供补偿(indemnity),其中包括对公司所负的责任、金钱罚款或赔偿令(section 199A(2))。公司也不得就某些诉讼程序的法律费用提供补偿,例如董事在上述事项上败诉的诉讼程序,或已确立作出相关命令之理由的 ASIC 或清算人诉讼程序(section 199A(3))。最后这项限制不适用于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应对 ASIC 或清算人调查所产生的费用。

公司也不得为因故意违反职责或不当利用职位或信息而产生的责任(法律费用除外)投保并支付保费(section 199B)。超出上述限制的任何安排,在超出的范围内无效(section 199C)。请在需要之前就阅读相关契据和保单;如果保险人拒绝理赔,请参阅保险纠纷。

客户评价

在最重要的事务上获得信赖

在与许多律师事务所交谈之后,我一度觉得寻求法律帮助并不适合我。但在与特别法律顾问 Peter Wood 交谈之后,我的看法彻底改变了。他学识渊博、慷慨、友善,而且真心关怀他人。Peter 富有同理心地倾听,让我在艰难时期感到有人支持。
Tasnim Mehjabin,Google 评价
工作人员非常专业、富有同理心,具备很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可靠、令人安心,在您需要时总能找到他们。强烈推荐。
Gaynor Martyn,Google 评价
从我联系 Pentana Stanton Lawyers 的那一刻起,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急需弄清自己案件的情况。他们迅速而专业的回应立刻显得与众不同,与我此前联系过的其他律所相比尤其如此。
Mohannad Ahmed,Google 评价
常见问题

关于违反职责索赔的常见问题

这取决于所涉职责以及由谁追究。谨慎与勤勉义务、善意并为正当目的行事的义务,以及正当利用职位和信息的义务(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sections 180 to 183)均属民事罚款条款。法院可以宣告存在违反行为(section 1317E),命令向公司支付赔偿(section 1317H),并可经 ASIC 申请判处金钱罚款(section 1317G)及取消该董事管理公司的资格(section 206C)。不诚实或罔顾后果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罪行(section 184)。
ASIC 可以寻求宣告令、金钱罚款或赔偿,公司可以寻求赔偿(section 1317J)。公司的索赔通常由新的董事会或清算人提出。公司成员、前成员或高级职员只有在取得法院许可后,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sections 236 and 237)。如果 ASIC 认为符合公共利益,还可以促使公司以其自身名义启动民事诉讼程序(ASIC Act section 50)。我们代理就这些索赔进行抗辩的董事,也代理提出这些索赔的公司、董事会和清算人,但绝不会在同一事务中同时代理双方。
可以。离开公司并不会终止对任职期间所作行为的责任。公司可以就违反行为造成的损害申请赔偿令,包括从中获得的利润(sections 1317H and 1317J),也可以同时依据一般法提起诉讼(section 185)。索赔通常由新的董事会进行;如果公司正在清盘,则由清算人进行,清算人可以先申请让该前任董事接受询问(sections 596A and 596B)。申请赔偿令的诉讼程序必须在违反行为发生后六年内启动(section 1317K)。
一般而言,是的。在 ASIC 的询问(ASIC Act section 68)或清算人的询问(section 597(12))中,回答可能使您自证其罪或使您受到处罚,并不构成拒绝回答的理由。但如果您在作答前主张这项保护,而该回答确实可能产生上述效果,则在检控或处罚程序中,该回答不得作为针对您的证据。ASIC 的询问以非公开方式进行,您的律师可以出席(ASIC Act sections 22 and 23)。清算人的询问通常公开进行(section 597(4))。
是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Section 184 规定,董事或高级职员如罔顾后果或不诚实地未能为公司利益善意行事或为正当目的行事,或者不诚实地利用其职位或通过该职务取得的信息,意图为任何人谋取利益或损害公司,或对此罔顾后果,即构成罪行。如果 ASIC 的调查或询问显示存在应予检控的罪行,ASIC 可以促使检控程序启动(ASIC Act section 49)。届时,就实质上相同的行为申请宣告令或金钱罚款的诉讼程序将被中止(section 1317N)。如果事务发展到检控阶段,我们会继续代理。
部分可以,但须在该法案设定的限制范围内。公司不得就对公司所负的责任、金钱罚款或赔偿令向董事提供补偿(section 199A(2)),也不得就董事在这些事项上败诉的诉讼程序的法律费用提供补偿(section 199A(3))。公司不得为因故意违反职责或不当利用职位或信息而产生的责任(法律费用除外)支付保费投保(section 199B)。在上述限制范围内,保障范围由您的契据和保单决定。
可以。在您不再担任董事后的七年内,为了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程序、您善意拟提起的法律程序,或您有理由相信将会针对您提起的法律程序,您可以查阅公司的账簿,包括其财务记录(section 198F)。您可以为该法律程序复制相关文件,而公司必须允许。申请宣告令、金钱罚款或赔偿令的诉讼程序,必须在违反行为发生后六年内启动(section 1317K)。

最后审阅于 2026 年 10 月。本页的法条引用已按 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第 149 号汇编版本及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ct 2001 (Cth) 第 109 号汇编版本更新,两者的日期均为 2026 年 9 月 19 日。本页为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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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回应,往往左右索赔的走向。

如果您是墨尔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并已收到通知、传票或索赔,请在回应之前预约咨询。如果您是正在考虑向董事提出索赔的公司、董事会或清算人,请在发出第一封函件之前与我们沟通。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会坦率地评估您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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