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家庭法
  3. 离婚
家庭法 / 墨尔本

离婚律师,位于墨尔本

离婚是其中属于行政手续的那一部分。它结束婚姻,但不分割任何财产。它真正会做的,是启动提起财产分割的 12 个月期限;而对于财产池中有企业、信托或专业执业机构的人来说,12 个月并不算长。我们提供的建议,既涉及文书,也同样涉及先后顺序。

维多利亚州的离婚与分居

两件独立的事项,只有其中一件是一纸表格

在澳大利亚,离婚属于联邦法律事务,实行无过错原则,而且单就离婚本身而言,近乎一项程序性事务。法院不会询问婚姻为何结束。法院要问的是:双方是否已分居 12 个月,以及是否已为任何未满 18 岁的子女作出妥善安排。

人们真正担心的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这份申请的范围之内:房产、公司、信托、自管养老基金、养老金、执业机构,以及子女与谁一起生活。这些事项没有一项会因离婚令而得到解决,也没有一项会自动发生。

我们在墨尔本和丹德农为分居涉及真正复杂财务问题的客户提供代理,处理的是财产分割与先后顺序,而不只是那份表格。

Pentana Stanton 的家庭法业务

离婚申请

申请资格、12 个月规则、子女安排,以及何时提交申请。

分居日期

确定分居日期,并在同一屋檐下分居的情况下加以证明。

财产分割

确定财产池、进行估值,并赶在时限届满之前分割财产。

企业与信托资产

公司、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执业机构及自管养老基金。

子女抚养安排

子女的照顾安排,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法院命令确定。

财务协议

无需诉讼即可解决财务问题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提交申请之前

离婚令会启动一个倒计时,而多数人并不知道它已在进行

离婚令在法院作出后 1 个月零 1 天生效(Family Law Act 1975 (Cth),s 55(1)(a))。自那一刻起,您有 12 个月的时间就财产分割或配偶赡养费提起法律程序。此后,您需要获得法院的许可或另一方的同意(s 44(3))。

对于由一套房产和两个养老金账户构成的简单财产池而言,12 个月相当宽裕。但对于我们所代理的客户,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单是一家公司的估值就可能耗时数月。全权信托可能需要先拆解厘清,才有人能说清财产池里究竟有什么。跨多个实体进行全面而坦诚的披露需要时间,而当对方动作迟缓时,所需时间会更长。

离婚不会分割任何财产。它结束婚姻,并启动分割其余一切的期限。

以上种种并不意味着要推迟离婚。它的意思是:在决定何时提交申请时,要把财产分割纳入考虑,而不是将两者视为互不相关。这个决定值得在递交申请之前作出,而不是之后。

12 个月的期限

财产分割及配偶赡养费法律程序,必须在离婚生效后 12 个月内提起。超出这一时限,您就是在请求许可,而不是在行使权利,而且能否获得许可并无保证。

离婚不会处理的事项

它不会分割财产、转移房产、分割养老金、处理公司事务,也不会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除了为未满 18 岁的子女作出安排之外,它甚至不要求先解决上述任何一项。

先后顺序

您不必先离婚才能进行财产分割,也不必先完成财产分割才能离婚。孰先孰后是一项策略选择,而对于复杂的财产池而言,它通常是更重要的那项选择。

我们的工作方式

财产分割优先,文书其次

i.

确定分居日期

一切都从这一日期起算:申请资格,而且往往还包括财产池的构成。在界限分明的分居中,这一日期很少引起争议;但如果一方仍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它就经常引起争议。因此,我们会及早确定这一日期并留存证据,而不是想当然地假定。

ii.

在倒计时开始之前摸清财产池

公司、信托、执业机构和基金,都需要时间才能妥善识别和估值,而结果会改变公平的财产分割应有的样子。我们宁愿在没有期限的时候完成这项工作,也不愿把它压缩到离婚令之后的 12 个月之内。

iii.

选择各项步骤的先后顺序

有时,及时申请离婚是正确的做法。有时,先解决财务问题,或以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将财务安排记录下来,会让您处于实质上更有利的位置。这是一个需要在掌握相关数字的情况下审慎作出的决定。

复杂之处何在

当分居同时也是一次财务重组

离婚对每个人都一样。不同的是,与之同时需要理清的是什么。

企业主

涉及正在经营的企业的分居,影响的不只是夫妻双方,还有员工、共同所有人和现金流。估值、控制权,以及企业能否在财产分割后存续,才是真正的问题。

针对企业主的家庭法

信托与架构

全权信托、公司受托人和自管养老基金,尴尬地介于一个人拥有什么与控制什么之间,而这一区别决定了某项资产究竟是否属于财产池。

信托与家庭法

规模可观的资产池

多处房产、投资、继承所得的财富,以及各方贡献确实难以区分的长期婚姻。决定这类案件的是细节与披露,而不是争辩。

高净值财产分割
与我们联系

提交申请之前,先获得清晰的判断

初次咨询予以保密,并由资深执业律师主持。如果您正在考虑分居,或已经分居但尚未提出申请,最有用的一次谈话,是在递交申请之前进行的那一次。

预约咨询
一切由此起算的日期

同一屋檐下分居

即使仍住在同一个家中,您也可以处于分居状态。该法案对此有明确规定:即使双方继续居住在同一住所,或一方继续为另一方提供某些家务服务,双方仍可被认定为已经分居(s 49(2))。为了子女而留在原处,或因双方都无力搬出而留下,都不会使这 12 个月停止计算。

但这确实会改变法院的要求。同一屋檐下分居必须以证据证明,而不能仅凭声称;如果您事先有所规划,这并不复杂,否则就会相当棘手。请参阅财产分割。

未婚

事实伴侣分居

这种情况下不涉及离婚申请,而且财务上的权利大体相同,但时限的运作方式不同。既没有需要等满的 12 个月分居期,也没有启动倒计时的离婚令,因此提出财产分割申请的期限,是从关系破裂本身起算的。

这会从相反的方向让人措手不及:没有任何正式程序标志起点,因此时限会悄然届满。请参阅资产分割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

客户评价

在最重要的事务上获得信赖

Pentana Stanton 无疑是能够在法庭上代表您的最佳律师。我常常为自己的案件感到痛苦,但他们始终予以体谅,并尽其所能地给予我支持。尽管我的抚养权纠纷十分棘手,Penny 始终为我据理力争。
Sara Winter,Google 评价
在与许多律师事务所接洽之后,我曾觉得寻求法律帮助并不适合我。但在与特别顾问律师 Peter Wood 交谈之后,我的看法彻底改变了。他学识渊博、慷慨大方、待人亲切,并且是发自内心地关心当事人。
Tasnim Mehjabin,Google 评价
团队非常专业、富有同理心,具备很高的专业知识与办案能力。可靠、令人安心,在您需要时随时都在。强烈推荐。
Gaynor Martyn,Google 评价
常见问题

离婚常见问题,内容更新至 2026 年

12 个月。法院必须确信,双方已经分居,并在提交申请之前紧接着的连续不少于 12 个月的期间内,一直彼此分开生活(Family Law Act 1975 (Cth),s 48)。澳大利亚的离婚实行无过错原则,因此法院并不关心婚姻为何结束,只关心婚姻是否已无可挽回地破裂。
可以。该法案明确规定,即使双方继续居住在同一住所,或其中一方继续为另一方提供某些家务服务,双方仍可被认定为已经分居(s 49(2))。这通常被称为“同一屋檐下分居”。这 12 个月照样计算,但您需要以证据证明分居,而不能只是声称,因此值得在提交申请之前,就所需证据的形式征询法律意见。
不再需要。直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结婚不满 2 年的夫妻在申请离婚之前,必须参加婚姻辅导并提交证明书,或取得法院的许可。这项要求现已废除。一些律师事务所的网页和指南仍然写着旧规定,因此,如果您读到过需要婚姻辅导证明书的说法,请核对您所读内容的日期。
在法院作出离婚令后 1 个月零 1 天(s 55(1)(a))。在此之前,您还不能再婚。这个日期的意义不仅在于再婚,因为财产分割和配偶赡养费法律程序的 12 个月期限,正是从这一天开始计算的。
不会。离婚结束婚姻,仅此而已。它不会转移房产、分割养老金、处理公司或信托,也不会解决子女与谁一起生活的问题。这些都是独立的程序,可以在离婚之前或之后处理,也可以在从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处理。
自离婚令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此后,只有在获得法院许可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起财产分割或配偶赡养费法律程序(s 44(3))。这是离婚在实务上最重要的一项后果,也正是在资产池复杂的情况下,申请时机值得深思熟虑的原因。
法院必须确信已为子女的照顾、福祉和成长作出妥善安排,才会准予离婚(s 55A)。这一门槛低于全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关键在于法院确信相关安排已经存在,而不是批准一项子女抚养令(parenting order)。子女抚养安排本身是另一个独立的事项。
这取决于财产池的情况。如果资产构成简单,尽早申请离婚通常并无害处。如果涉及企业、信托、执业机构或自管养老基金,单是识别和评估所有资产这项工作本身,就可能耗时大半年;而在 12 个月期限之下完成这项工作,比在没有期限的情况下完成,处境实质上更为不利。请在递交申请之前,先就先后顺序征询法律意见。
财务方面的原则大体相同,但时限并不相同。这种情况下不涉及离婚申请,没有需要等满的 12 个月分居期,也没有启动倒计时的离婚令。提出财产分割申请的期限,改为从关系破裂之时起算,这意味着没有任何正式程序标志这一起点,期限可能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届满。请及早寻求法律意见。

最近一次审阅:2026 年 7 月。本页所引条款均指 Family Law Act 1975 (Cth) 中的条款,该法案适用于全国。离婚及家庭法事务由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及家庭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处理。本页内容为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意见。

与我们的家庭法团队联系

在提交申请之前,而非之后。

无论您正在考虑分居,还是已经分居但尚未提出申请,最有价值的建议都出现在递交申请之前,也就是时机仍由您选择的时候。请预约咨询,我们会就财产分割与先后顺序一并为您作出清晰的判断。

在线咨询

请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

只需填写几项基本信息即可开始,详细情况留待沟通时再谈。

  1. 您提交表格现阶段我们只需要您的联系方式和所涉及的法律领域。
  2. 我们审阅您的咨询我们的团队会仔细阅读,并确定由谁来协助您最为合适。
  3. 我们与您联系我们会在您方便的时间安排一次保密咨询。
希望直接通话?(03) 900 22 800

您的咨询内容将予以保密。本网站受 reCAPTCHA 保护,并适用 Google 隐私政策和服务条款。